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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研究

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21-11-13 热度:1079

  摘要:数字普惠金融通过融合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能有效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提高乡村经济活力、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尚处于初级阶段,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仍存在金融供给和市场创新不足、产品种类少、农村信用体系待健全、信息基础设施滞后、监管机制不完善、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不利于数字普惠金融打通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为此,应从加强对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加大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力度等方面着力治理。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研究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金融服务需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科技

  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全球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从全球范围来看,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此后,世界银行、IMF等国际经济组织一致积极持续推进普惠金融的国际实践与合作。2008年以来,普惠金融联盟(AFI)、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GPFI)、G20普惠金融专家组(FIEG)等国际组织相继成立,并出台了促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框架和行动规划。自2011年AFI全球政策论坛(GPF)举办至今,已有多个国家加入《玛雅宣言》,并开始构建国家层面的普惠金融体系。现已有许多经济体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以肯尼亚为例,20世纪60年代独立后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资金汇兑需求助推移动货币技术发展。2007年,肯尼亚每10万人中只有1.5家银行分行和1台自动柜员机(ATM),在M-Pesa推出之前,肯尼亚将近40%的人口从未获得任何金融服务。但肯尼亚具有发展移动货币的基础条件,肯尼亚80%以上的人民拥有手机,这为数字平台的推出提供了坚实基础。2007年3月,肯尼亚运营商Safaricom推出M-Pesa,最初是作为小额贷款平台,随后发展成为移动钱包。M-Pesa用户和代理的数量自一开始以来都在迅速增长。

  (二)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从国内看,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参与数字普惠金融国际合作成为可能。2016年,G20杭州峰会标志着全球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会议发布了《二十国集团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8条原则和66条相关建议,为全球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指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现了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十四五”时期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平的应有之义。

  (三)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模式发展

  1.农村数字借贷模式。该模式主要是指依托P2P网贷平台在信息化和金融服务欠缺的县域、乡村,提供金融服务、满足农户小规模经营的信贷需求。

  2.农村产业链数字金融模式。该模式主要是电商平台借助数字化技术,以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如“数字农贷”通过量化模型分析养殖户数据,完成对其授信,实现精准放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3.农村数字金融扶贫模式。该模式通过数字平台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如公益项目“宜农贷”,和其他无偿公益项目不同,该项目是社会爱心人士通过该平台向农村借款人出借资金时会收取2%低息回报,在保障贫困地区借款农民生活的同时,培养其独立自主奋斗的精神。

  4.农业数字供应链金融模式。该模式是数字金融和供应链的结合,如“先锋京农贷”。

  5.农村线上理财模式。该模式是结合传统农牧业和线上理财形成的新的农业理财模式,如“牧站”,该项目通过重新整合农牧合作社羊群资源,在牧站平台上进行提前预售,得到的预先支付款直接交付牧民,省去贷款环节。此外,该平台用户除了可进行贷款之外,还可通过该平台购买出站羊群进行投资理财。

  6.农村数字化保险模式。如“京农贷”。

  7.农村数字众筹模式。如“大家种”“尝鲜众筹”“耕地宝”“京东走地鸡”等数字金融平台,通过众筹获得资金来开展农村项目。

  8.农村数字支付模式。为农村地区人群提供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服务,如村民可以通过蚂蚁金服的“旺农付”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缴费、充值、转账等一系列金融活动。

  9.农村综合数字金融模式。主要是指提供较广范围金融服务产品品类的数字平台,如京东小额信贷、白条、理财和众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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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红利”与“鸿沟”

  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拓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农民金融福祉等“红利”,与此同时,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也存在一定“鸿沟”。

  (一)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红利”

  1.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打造“产业兴旺”新格局。

  其一,我国农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特征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借助数字技术优势打造的低成本、便捷化、广覆盖的金融信贷体系,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提升农村产业获得信贷资金的可得性,也吸引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的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其二,数字普惠金融中数字技术的使用为乡村产业提供了良好发展契机,有助于形成和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2.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创建“生态宜居”新环境。其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打破传统农村金融观念,增强村民的市场化意识,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打造乡村发展新风貌。其二,农村地区营业网点少且覆盖面窄,传统金融服务受营业网点限制,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较难铺开。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有效优化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不断扩大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服务覆盖范围。其三,中低收入民众和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收入水平较低,信用水平普遍不高,融资困难。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广可提升农村地区的征信水平,减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农民融资困难,提升农民获得金融服务水平和便利度。

  3.数字普惠金融促进“治理有效”格局的建立。从治理主体来看,数字普惠金融为农村主体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平台,优化农村治理主体格局,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有效提高互联网等在农村治理中的使用率,有助于丰富和改革农村治理模式和政府服务模式,提升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

  4.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塑造“生活富裕”新风貌。其一,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提升农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足感。移动支付终端、网上支付平台等在农村地区的用户数量不断提升,可从根本上改变用户获取金融服务的方式,有效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农村生活的幸福感。其二,通过构建数字平台,能将乡村产业和数字技术有效融合,电商助农、直播带货等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加速脱贫任务完成提供了强大动力。其三,数字普惠金融可分散风险、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民群体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农村地区征信制度不完善,数字技术融合传统普惠金融能科学快速地判断用户信用情况、准确衡量其信用评级,降低农村小微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减少金融资源分布不均和金融资源供需不匹配的情况,提升其风控能力,从而实现社会公平稳定。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鸿沟”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业务模式尚未成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监管漏洞渐显,乡村振兴战略下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1.农村金融体制有待健全,农村金融机构股权制度尚不够清晰明确。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金融发展虽得到政府政策有力支持,但各级金融机构和金融部门处理同一个农村金融问题的方式不同,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制度供给不匹配和资源浪费,政策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另外,数字普惠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明显滞后于数字技术的发展速度,虽然,我国已出台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办法、条例等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尚未上升至法律层面,现有金融法律中也缺乏涉及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相关条款,使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缺乏制度遵循。

  2.农村地区存在数字普惠金融认识鸿沟。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现多为留守老人,这部分群体对于数字产品的认知程度和接受水平都不高。年轻群体虽易于接受数字产品,但对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消费者保护意识相对较弱。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低收入群体金融观念培养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和深化仍需推进。

  3.农村地区征信体系不健全。农民征信相关法律意识相对较低,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征信数据的搜集和农民信用档案的建立。同时,农村地区征信业务的主要征信机构是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的征信系统不太健全,在征信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再加上,农村征信制度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衡,不仅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同时也缺乏专业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失信惩戒法律法规制度缺失,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失信违约成本较低,容易出现违约和逾期还款行为。

  4.监管政策待完善,监管体制缺位。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体现出明显的分业监管模式,而数字普惠金融则是混业经营模式,特别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综合性特征明显。当前,许多业态和针对农村地区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空白,监管缺位容易导致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进行不正当获利,从而产生金融风险。

  5.数字技术有待提高,金融欺诈和信息安全问题需要防范。随着移动数字金融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一些新兴技术、移动终端等应用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在生物识别技术的应用中,生物隐私信息被获取和复制的可能性较大,再加上,农村地区互联网和交易系统信息系统相对落后,可能存在安全漏洞,难以有效抵御外部攻击,用户的信息和资金安全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截断获取。

  四、促进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数字普惠金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农村数字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消费者隐私权和数据信息安全的保护,加大对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吸引外出打工的人员返乡创业,带动现有农户就业。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建议重视金融政策创新,鼓励探索新型农业增收模式,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数字金融知识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地方政府应落实金融素养教育责任,建立数字普惠金融的宣传和培训中心,将数字普惠金融所蕴含的各种复杂知识以简化的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风险防范意识、金融素养等,增强其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理解能力和接受程度,提高其合理开展金融活动和辨别金融违法活动的能力,帮助其了解如何合理保护自身消费者权益。

  (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征信水平

  促进建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平台,制定农村基金领域发展规划,在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不足的地方设置ATM、POS机,加大农村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投入,加大贫困地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网络应用环境,提高网络速度和稳定性;扩大金融服务电子设备升级改造,加大智能手机普及力度,为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积极开发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相适应的创新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满足贫困农户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数字运营能力。与此同时,建立个人征信机构,完善信用服务建设,构建普惠性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信用披露机制。

  (四)完善监管框架,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提高金融监管部门的数字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管理手段,基于数字普惠金融不同业态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程度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增强金融监管水平。明确中央和地方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设立专门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机制,探索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沙箱”机制。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风险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组织协调和行动协调,整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机构监管、业务监管、平台监管的多维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数字普惠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另外,监管力量的实现除了需要政府行为之外,市场行为也极其重要。例如,应加强行业协会在监管方面作用的发挥,不断加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机构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论文作者:夏诗园

文章名称: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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