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发表指南 时间:2025-05-09 热度:514
近期,《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式发布。为助力科研人员清晰把握政策,合理规划申报,以下是对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规定的全面梳理。
一、申请数量限制
同类项目申请限制
申请人在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其中,同一名称的联合基金项目视为同一类型;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里,A 类和 B 类项目归为同一类型;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中,A 类、B 类及延续资助项目也认定为同一类型。
连续申请限制调整
以往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需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已取消。科研人员如今可根据研究进展与规划,更灵活地安排面上项目申请。
二、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申请(含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 )和正在承担(含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 )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 2 项: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涵盖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 );
★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
★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 / 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 年及以后批准的项目 );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
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 1 项;
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 2 项。
三、特定项目的限项规定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待正式接收申请后则计入。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类似,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开始计入。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在正式接收申请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将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卓越研究群体项目暂不计入。
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 1 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与限项关系
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在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统计时不计入。
项目类型的特殊规定
部分项目类型在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才计入,具体以基金委规定为准。
五、基金申报建议
提前规划
依据自身研究方向、项目周期与限项规定,合理布局申报计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申请,规避因限项导致申请资格受限。
明确项目类型
深入了解各类项目具体要求、资助重点与限制条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团队优势与发展规划,精准匹配最适宜的项目类型。
关注申报时间
密切留意各类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提前筹备申请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整提交。
加强沟通协调
与合作单位、团队成员保持高效沟通,明晰各方角色与责任,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重复申报或限项冲突。
关注政策变化
及时跟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政策、指南与通知,依据政策动态适时调整申报策略。
科研人员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遵循上述限项规定,参照申报建议精心安排项目申请计划,确保申请工作合规、有序推进。